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燕大党组字〔2016〕101号
关于离退休党委吴坚等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中共燕山大学离退休委员会:
同意离退休党委党支部调整意见。
成立机关离休党支部。
撤销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支部,离休党支部,退休第十六党支部。
吴 坚同志任退休第一党支部书记;
郑志坚同志任退休第二党支部书记;
沈晓梅同志任退休第三党支部书记;
王爱荣同志任退休第四党支部书记;
王兴英同志任退休第五党支部书记;
马龙生同志任退休第六党支部书记;
马予芳同志任退休第七党支部书记;
傅仁本同志任退休第八党支部书记;
张志平同志任退休第九党支部书记;
魏秀芳同志任退休第十党支部书记;
丛 强同志任退休第十一党支部书记;
何玉莲同志任退休第十二党支部书记;
闫淑文同志任退休第十三党支部书记;
李梅春同志任退休第十四党支部书记;
高凤英同志任退休第十五党支部书记;
杨 尧同志任机关离休党支部书记。
张 红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支部书记;
齐建国同志不再担任离休党支部书记;
孙玉鑫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二党支部书记;
姚维才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三党支部书记;
孟庆有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六党支部书记;
朱 赋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七党支部书记;
毛关福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十党支部书记;
郑志坚同志不再担任退休第十六党支部书记。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