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学校党委决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望各党支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推选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大家一致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围绕党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在党建工作、服务老同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团结带领党员、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赢得党员的信任和拥护。
二、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在离退休党委范围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推荐范围包括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大家在推荐的时候不要局限在本党支部,要根据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全体离退休党员的表现情况以及离退休党委在职党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推荐。
请各党支部于3月19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推荐结果上报离退休党委。
各党支部推选完成后可以通过微信形式进行上报,私信或电话给杨尧即可。麻烦大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上报。
离退休党委根据各党支部的上报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上报,上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向大家公示。
离退休党委
2021年3月17日